一、投資者適當性的概念。
通俗的說,投資者適當性就是投資人要“買對適合自己的投資產品”。無論進行何種投資,投資人都應該確保這項投資與自己的風險承受能力、生命周期、財富增長周期相吻合,能更有效的接近自己的理財目標,從而在客觀收益和心理感受上都能有一個較為理想的結果。投資者適當性包括了投資者對風險和收益正確的認識,合理規劃投資目標,進行資產配置和分散投資,選擇合適的時機進行投資等方面。
二、投資者適當性的意義。
實行投資者適當性管理是為了保護投資者的合法利益,一則避免投資者誤解產品特征而盲目投資;二則避免在投資產品創新中,由于錯誤營銷導致投資者承受不恰當風險,從而影響到產品創新發展。三則通過尋求投資雙方的互贏結果,引導投資者樹立正確投資觀念,理性參與投資活動,促進投資市場規范發展。此外,通過建立投資者適當性的制度安排,讓不同風險承受能力的投資者購買相應風險類型的產品,將有效降低市場風險,同時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。
三. 如何遵循投資者適當性。
遵循投資者適當性應該從以下兩個方面著手:
1、樹立正確的投資理念。
投資者在進行投資之前,首先要充分認識到投資的風險性,制定符合個人實際情況的理財目標。投資者不要抱著“一朝暴富”的心態進行投資,也不要把投資看成一場“賭博”;不要幻想市場中存在絕對的“高收益,低風險”的投資品,因為如果它真的存在,那么其他投資品將沒有任何存在的理由。在進行金融投資之前,投資者需要問問自己:我是否清楚的了解這個產品?是否了解它可能的收益和風險的關系?這個投資與我的理財目標是否相符?雖然風險擁有不確定性和無法徹底消除的特點,但收益與風險如影隨形,忽視風險并不能換取更高的收益,放大風險則容易錯失收益。客觀理性地看待風險,將不同的投資產品進行組合,通過合理的資產配置,更有可能靠近你所設定的理財目標。
2、做出的投資決策與自己的風險承受能力所匹配。
投資決策前,“風險承受能力”和“風險偏好”是需要重點考慮的兩項關鍵性要素。前者是首先對投資者的收入、生活狀況等基本情況進行了解,客觀對其風險承受能力進行評價,在自己所屬的類型中選擇和配置相應的投資產品。風險偏好則屬于主觀范疇,加入更多性格和情緒因素,表現為投資者主觀意識上對風險和收益的認知;從投資心理學的角度看,改變一個人的風險偏好是很難的事情。當風險承受能力和風險偏好達到平衡時,無論對投資本身,還是對投資者的心理感受都是最理想的狀態。如果二者無法平衡,投資人往往會陷入困惑:究竟是遵循風險承受能力測試的結果,還是按照自己對風險的偏好進行投資選擇?這種時候投資者必須清醒地認識到,自己的風險偏好,是否建立在全面了解風險和收益的基礎上。